一、徐州建筑資質代辦關于業績
1、企業工程業績不能重復計算,一個工程只能算1項業績;
2、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項數必須分別滿足,不得相互替代;
3、工程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計算為工程業績;
4、企業可將總承包工程業績用于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也可將其中自行完成的多項專業工程業績分別申報多個專業承包資質,但一個總承包工程業績(含自行完成的專業工程項目)不得同時用于申請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
5、同一個工程項目分期限發包,且中標單位為同一家企業的,可以將各期工程累加,但不能超過資質等級標準規定的時限要求;
6、企業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不論該工程是否由該企業全部自行完成,均可計入該企業的總承包業績。
7、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報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如:申報年度為2005年,“近5年”的業績年限從2000年1月1日算起;
8、凡技術指標中涉及“單位”、“單體”、“單跨”、“單項”等的工程,均指單體建筑或基礎連體建筑;
9、房建業績單項建安合同額是指單體工程。輕鋼結構、網架結構的跨度業績不能作為房建跨度業績;
10、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業績應由正負零算至建筑物的檐口;
11、裝修裝飾業績其單項工程造價不含幕墻工程;
12、以分部分項工程作為專業工程代表業績的,應提供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資料;
13、網架邊長按短邊進行考核。
二、關于人員
1、企業技術負責人均不得為退休返聘人員;
2、項目經理只能在一家企業任職,不得與其它企業重復使用。其證書上的單位必須與申報單位名稱一致;
3、企業工程技術人員中返聘人員不超過標準要求的15%。
三、關于工程結算收入
1、企業完成的各類工程結算收入,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
2、工程結算收入的計算不分專業,可按企業申報的各資質類別最高標準值考核,但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必須是本專業工程結算收入的,應按該專業工程結算收入考核;
3、特級資質或資質標準中有本專業工程結算收入要求的資質類別,如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申請資質企業需要提供本資質類別所要求的近三年經業主或有關機構確認的工程結算資料。
四、關于機械設備、廠房(場地)
1、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廠房的,應提供廠房的房屋產權證和平面圖紙;若是租賃廠房,還應提供廠房租賃合同;
2、標準中對機械設備有具體要求的,應提供機械設備的發票或購置合同。
五、關于年限
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應本著逐級升級、三年晉升的原則,按企業取得該類別資質時起至申請資質升級之日止的時間跨度計算。
六、關于年檢
年檢記錄在資質審查中均不作考核要求。
七、關于覆蓋專業工程
建筑業企業申請增加新的資質類別,原則上只能從最低等級起申請并核定。但企業申請的專業承包序列增項資質若是其已擁有的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所覆蓋的專業資質,該項資質可按企業實際達到的等級申請并核定,但不得超過其主項資質等級。
八、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界定。
1、涉及鐵道方面的資質包括: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
2、涉及交通方面的資質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航道工程專業承包、通航建筑工程專業承包、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
3、涉及水利方面的資質包括: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專業)、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專業承包、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堤防工程專業承包、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利專業)、水工大壩工程專業承包、水工隧洞工程專業承包。
4、涉及信息產業方面的資質包括: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電信工程專業承包、電子工程專業承包。
5、涉及民航方面的資質包括: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
九、分立、重組企業申請資質的,原企業與分立、重組后的企業應同時申報。資質審批部門按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分別進行審查。